动漫企业认定

¥1200起

温馨提示:使用润吧免费在线流程管理服务(智能SAAS系统)

您可以一个界面管理所有服务,随时随地掌握进展,防范服务风险,杜绝服务纠纷


政策依据:

《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文市发[2008]51号) 《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2号) 

《上海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2011版)》 

《文化部关于扶持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政策享受:

1、 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 

2、 对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 形象设计 背景设计 动画设计 分镜 动画制作 摄制 描线 上色 画面合成 配音 配乐 音效合成 剪辑 字幕制作 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 手机动漫格式适配)劳务,以及动漫企业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交易收入(包括动漫品牌 形象或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减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


申请条件:

1 、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

2、动漫企业经营动漫产品的主营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产品收入占主营收入的50%以上 动漫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当年营业收入8%以上。 

3、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或通过国家动漫人才专业认证的 从事动漫产品开发或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申请时限:

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