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奉贤区注册并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业型企业;
二、申报企业具有合理的组织机构、健全的管理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近3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申报企业技术水平高、知识产权清晰、持续创新能力强、管理科学,企业应同时在资产规模、资金能力、产业基础、市场前景、成长性等方面具备较好基础,确保项目顺利执行;
四、申报项目符合区域发展要求与产业政策导向,创新度和成熟度高,具有较强引导示范作用;
五、申报项目重点支持领域包括: 1、企业接受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转让; 2、委托高校、科研院所进行技术开发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进行技术开发,且成效显著;
六、申报企业已与合作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界定了各方投入、知识产权以及合作成果的归属、利益分配等各方权利义务;
七、申报企业对项目已有先期投入,有阶段性成果,并有与产学研资助资金相配套的跟进资金;
八、申报企业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技术、人才、设备、管理等保障条件,有严格的财务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对资助资金的使用能进行及时评估与校正;
九、项目启动时间为上一年度1月1日之后的在建项目,周期不超过2年,且企业与合作单位的项目第一期经费已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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