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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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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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补贴资金 项目级别: 省级
项目状态: 有效 政策类型: 项目、奖励申报政策
受理部门: 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东路871号底楼108室) 受理部门联系电话: 021 37190071
园区咨询: 园区咨询联系电话:
联系人: 史志东 吴春龙 网址: http://www.fxjw.com
所属国家: 中国 所属省份: 上海市
所属城市: 所属区县:
政策依据:
申请时限

每年8月

政策享受

企业共享使用仪器费用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市级财政给予30%的补贴;共享使用仪器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采用累进递减计算方式,对超出5万元部分给予不高于15%的补贴,但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获得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总额最高为10万元。

申报指引

申请条件

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市注册并在本市纳税的中小企业,且满足:
(1)从业人数1000人以下;
(2)上一年度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
(3)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
2、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的研制开发等科技创新活动过程中,共享使用其他单位2009年12月31日前加盟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加盟仪器设施清单与编号见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公示btzj.sgst.cn);
3、实际发生的技术服务或设备租赁等费用符合加盟仪器设施在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公示收费标准。

申报资料

申请企业通过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http://btzj.sgst.cn/)下载填报软件,通过软件填写、提交《上海市中小企业共享使用研发平台资源补贴资金申请与审批表》,打印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一式三份: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或服务明细表(包括每项项目的价格、费用总额以及服务发生时间,并加盖服务单位公章);
4、收费凭证复印件,如发票、行政事业费收据等。

备注

申请资料模板
提示:上传文件数量不得多于20个。
模板名称 模板格式 操作
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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