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服务业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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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1200起
申报条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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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高新技术服务业专项 项目级别: 省级
项目状态: 有效 政策类型: 项目、奖励申报政策
受理部门: 上海市发改委 受理部门联系电话:
园区咨询: 园区咨询联系电话:
联系人: 网址: http://govinfo.nlc.gov.cn/lmzz/lssj/xxgb/shszfgb/293854a/201210/t20121031_2950057.html?classid=456
所属国家: 中国 所属省份: 上海市
所属城市: 所属区县:
政策依据: 《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快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上海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
申请时限

以当年度通知为准

政策享受

重点项目的支持比例一般不超过新增投资的10%,对其中的产业科技攻关项目、示范应用项目、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等,支持比例不高于新增投资的30%,且支持金额均不高于2000万元;采取贷款贴息支持方式的,贴息资金总额根据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法定基准利率确定,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最高不超过两年

申报指引

申请条件

1、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2亿元。其中,生物产业领域的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1亿元,软件和信息服务领域的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8000万元;
2、新增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80%;
3、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30%;
4、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已完成项目立项程序,且已落实土地、规划、环评、资金等实施条件;
5、项目单位拥有项目实施必需的自主知识产权。

申报资料

备注

申请资料模板
提示:上传文件数量不得多于20个。
模板名称 模板格式 操作
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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